林鄭以「壽終正寢」來形容逃犯條例修訂草案,事實上草案正處於活死人狀態,只需12日預告期即可重回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。林鄭始終不敢用「撤回」,原因何在?
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信梁君彥投訴議員,實在可笑,大家寄投訴信前請務必搞清楚收信人是否有權力處理投訴。
關於警察委任證,《警察通例》公開的部份已寫得很清楚,警方網頁亦寫明:「如市民對警務人員的身份或委任證存有懷疑,可立即聯絡就近警署查詢」。而關於可作為呈堂證供的警員記事冊,如果你不幸被捕,記住呢四個字:「我冇嘢講。」
最後,明天就是DSE放榜日,在此祝福所有考生一切順利。人生有很多種途徑、方法,若然結果未如人意,前面仍然有很多選擇,共勉。